序號 | 公開事項 | 公開內容(要素) | 公開依據(jù) | 公開時限 | 公開主體 | 公開渠道和載體 | 公開對象 | 公開方式 | 公開層級 | ||||
一級事項 | 二級事項 | 全社會 | 特定群眾 | 主動 | 依申請公開 | 縣級 | 鄉(xiāng)、村級 | ||||||
1 | 政策文件 | 行政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 | ·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貧領域的行政法規(guī) | 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 | 信息形成(變更)20個工作日內 | 區(qū)級扶貧部門 | ■政府網站 ■社區(qū)/企事業(yè)單位/村公示欄(電子屏) | √ | √ | √ | |||
2 | 規(guī)范性文件 | ·各級政府及部門涉及扶貧領域的規(guī)范性文件 | 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 | 信息形成(變更)20個工作日內 | 區(qū)級扶貧部門 | ■政府網站 ■社區(qū)/企事業(yè)單位/村公示欄(電子屏) | √ | √ | √ | ||||
3 | 其他政策文件 | ·涉及扶貧領域其他政策文件 | 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 | 信息形成(變更)20個工作日內 | 區(qū)級扶貧部門 | ■政府網站 ■社區(qū)/企事業(yè)單位/村公示欄(電子屏) | √ | √ | √ | ||||
4 | 扶貧對象 | 貧困人口識別 | ·識別標準(國定標準、省定標準) | 《國務院扶貧辦扶貧開發(fā)建檔立卡工作方案》 | 信息形成(變更)20個工作日內 | 區(qū)級扶貧部門、貧困人口所在行政村 | ■社區(qū)/企事業(yè)單位/村公示欄(電子屏) | √ | √ | √ | |||
5 | 貧困人口退出 | ·退出計劃 | 《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貧困退出機制的意見》 | 信息形成(變更)20個工作日內 | 區(qū)級扶貧部門、貧困人口所在行政村 | ■社區(qū)/企事業(yè)單位/村公示欄(電子屏) | √ | √ | √ | ||||
6 | 扶貧資金 |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結果 | ·資金名稱 | 《國務院扶貧辦、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》 | 資金分配結果下達15個工作日內 | 區(qū)級扶貧部門 | ■政府網站 ■社區(qū)/企事業(yè)單位/村公示欄(電子屏) | √ | √ | √ | |||
7 | 扶貧資金 | 年度計劃 | ·年度區(qū)級扶貧資金項目計劃 ·計劃安排情況(資金計劃批復文件) | 《國務院扶貧辦、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》 | 信息形成(變更)20個工作日內 | 區(qū)級扶貧部門 | ■政府網站 ■社區(qū)/企事業(yè)單位/村公示欄(電子屏) | √ | √ | √ | |||
8 | 精準扶貧貸款 | ·扶貧小額信貸的貸款對象、用途、額度、期限、利率等情況 | 《國務院扶貧辦、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》 |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當年情況 | 區(qū)級扶貧部門 | ■社區(qū)/企事業(yè)單位/村公示欄(電子屏) | √ | √ | √ | ||||
9 | 行業(yè)扶貧相關財政資金和東西部扶貧協(xié)作財政支援資金使用情況 | 項目名稱、實施地點、資金規(guī)模、實施單位、帶貧減貧機制、績效目標 | 《國務院扶貧辦、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》 | 信息形成(變更)20個工作日內 | 各行業(yè)扶貧財政資金主管部門和東西部扶貧協(xié)作資金主管部門 | ■政府網站 ■社區(qū)/企事業(yè)單位/村公示欄(電子屏) | √ | √ | √ | ||||
10 | 扶貧項目 | 項目庫建設 | ·申報內容(含項目名稱、項目類別、建設性質、實施地點、資金規(guī)模和籌資方式、受益對象、績效目標、群眾參與和帶貧減貧機制等) | 《國務院扶貧辦、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》《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完善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的指導意見》 | 信息形成(變更)20個工作日內 | 區(qū)級扶貧部門 | ■政府網站 ■社區(qū)/企事業(yè)單位/村公示欄(電子屏) | √ | √ | √ | |||
11 | 年度計劃 | 項目名稱、實施地點、建設任務、補助標準、資金來源及規(guī)模、實施期限、實施單位、責任人、績效目標、帶貧減貧機制等 | 《國務院扶貧辦、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》 | 信息形成(變更)20個工作日內 | 區(qū)級扶貧部門 | ■政府網站 ■社區(qū)/企事業(yè)單位/村公示欄(電子屏) | √ | √ | √ | ||||
12 | 扶貧項目 | 項目實施 | ·扶貧項目實施前情況(包括項目名稱、資金來源、實施期限、績效目標、實施單位及責任人、受益對象和帶貧減貧機制等) | 《國務院扶貧辦、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》 | 信息形成(變更)20個工作日內 | 區(qū)級扶貧部門 | ■政府網站 ■社區(qū)/企事業(yè)單位/村公示欄(電子屏) | √ | √ | √ | |||
13 | 監(jiān)督管理 | 監(jiān)督舉報 | 監(jiān)督電話(12317) | 《國務院扶貧辦、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》 | 信息形成(變更)20個工作日內 | 區(qū)級扶貧部門 | ■政府網站 ■社區(qū)/企事業(yè)單位/村公示欄(電子屏) | √ | √ | √ |
附件:26.清城區(qū)扶貧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.doc